欧盟更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:得克隆将被纳入附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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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15日,欧盟委员会通过一项委托法规,旨在修订欧盟2019/1021号法规(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),以将得克隆(Dechlorane Plus)列入附录I,并明确了豁免的条件和时限。法规还规定了允许存在的最低量标准的限值,即自法规生效起的限值为1000毫克/千克,30个月后将限值降至1毫克/千克。

物质

关于中间用途或其他具体规定的特定豁免

得克隆(Dechlorane plus)

CAS No:13560-89-9,135821-03-3,135821-74-8

EC No:236-948-9

1.对于本条目,第4条第1款第(b)项应适用于得克隆浓度:

(a)物质、混合物、物品中的浓度≤1000mg/kg(0.1%重量比)【法规生效后30个月内】

(b)物质、混合物、物品中的浓度≤1mg/kg(0.0001%重量比)【法规生效后30个月后】

2.作为豁免,以下用途可允许得克隆的市场投放与使用:
   (a)航空航天、太空及国防应用,有效期至【法规生效后5年】;
   (b)医学影像应用,有效期至【法规生效后5年】;
   (c)放射治疗设备及装置,有效期至【法规生效后5年】;
   (d)以下设备的备件及维修:
   (i)陆地机动车辆;
   (ii)农业、林业和建筑业用固定式工业机械;
   (iii)船舶、园艺、林业及户外动力设备(上述第(ii)项涵盖的除外);
   (iv)航空航天、太空及国防应用;
   (v)分析、测量、控制、监测、测试、生产及检验仪器;
   若得克隆在其生产过程中已被使用,则豁免有效期至其使用寿命终止或2043年12月31日(以较早者为准)。。
   (e)以下设备的备件及维修:
   (i)欧盟法规(EU) 2017/745范围内的医疗器械及其附件;
   (ii)欧盟法规(EU) 2017/746范围内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及其附件;
   若得克隆在其生产过程中已被使用,则豁免有效期至其使用寿命终止。

3.欧盟委员会应不迟于2028年4月1日,评估是否有必要延长第2款(a)、(b)和(c)项所列的特定豁免期限。

4.在欧盟境内,若含有得克隆的物品在第2款(a)至(d)项规定的相关豁免到期日或之前已投入使用,则可继续使用。

5.在2043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存在于欧盟境内的、含有得克隆的备件(如第2款(d)(iv)项所述),其市场投放和使用仍应被允许。

该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二十天生效,对所有成员国具有约束力并直接适用。

https://ec.europa.eu/info/law/better-regulation/have-your-say/initiatives/13888-Persistent-organic-pollutant-dechlorane-plus_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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